由著名作家“陈土猫”编写的《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小说主人公是温景陆彦深,喜欢看年代类型小说的书友不要错过,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小说最新章节第196章 永远不会变(结局),已经写了410408字。这本书又名《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
一、作品简介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网络作者陈土猫,主角是温景陆彦深。主要讲述了:温景来并没有提前招呼,和陆思墨一起将车子停好,墨墨拉着她往里走。“这地方太大了,你不会迷路吗?”“自己家怎么会迷路?我又不傻。”温景尴尬的点了点头,“思墨,你为什么叫思墨。”陆思墨看了她一眼,“是你希……
二、书友评论总体来说,这本书还是不错的,这本书男女主都是不完美的人。看这本书的时候,一会儿心痛男主,一会儿心痛女主,一会儿觉得女主活该,一会儿觉得男主活该,然后觉得他们两个干脆离了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作者塑造的人物比较成功,文笔可以,至少把我情绪是拿捏住了。虽然我在段评上一个说女主,一会说男主的,但是我没有其他意思,就是看完之后,对男女主的意见,不是对作者的。
剧情可以,但是女主是个登,不想费时间评论她,前面还好,读到现在突然被背刺,难怪她前期这么惨,啥也不会
太好看了!这段时间书荒,什么书都看不下去,这部小说,我一口气追完了,没有跳过一章!太好看了!不够看,根本不够看!作者大大加更呀+送心
三、作品赏析温景来并没有提前招呼,和陆思墨一起将车子停好,墨墨拉着她往里走。
“这地方太大了,你不会迷路吗?”
“自己家怎么会迷路?我又不傻。”
温景尴尬的点了点头,“思墨,你为什么叫思墨。”
陆思墨看了她一眼,“是你希望我好好读书,随时都要想着读书,上进。”
不要像爸爸一样,就知道犯浑,就知道惹人生气,要有文化。
“你特么的脑子被门夹了,记得什么垃圾?”
陆思墨一愣,欲拉着她往一旁去,但温景看到了陆彦深在骂人。
员工将车子发货的量记混了,陆彦深当即赏了对方一个大比逗,“能干就干,不能干特么的给老子滚。”
陆思墨清了清嗓子,“爸……”
陆彦深正在气头上,逮谁骂谁,“还好意思来?老师都打电话到我这,你上周……”
陆思墨拉着温景的手示意,陆彦深一下子蔫了下去。
“是我打扰了。”
“不,不打扰。”
核桃园里有个刮核桃皮的厂房,陈春曼在里头忙工作,轻哼着歌,心情大好。
“陆老板的老婆来了,你看见没?”
“看见了,长得真是漂亮,皮肤水嫩水嫩的,难怪呢,那么闹陆老板也不肯离婚。”
“说是生完了孩子就不给同房,瞧她嘚瑟的,真以为自己是仙女。”
陈春曼不可思议,“你们在说什么?”
见了陈春曼,大家立刻又停止了议论。
之前传得沸沸扬扬,说陆老板要为了陈春曼离婚,陈春曼摇身一变就是老板娘。
看了陆老板的老婆后,对比陈春曼,大家都不这么想了。
所以这些话,也不好当着她的面来说。
陆彦深从未想过有一天温景回到核桃园里来,他手足无措,洗干净几个杯子,倒了水,又拿毛巾将灰尘擦了擦。
“坐。”
“这是你工作的地方。”
“不是,这是我们家开的。”
感觉这话有点不对劲,补充道,“也算我工作的地方。”
“沈叔叔!”
陆思墨坐不住,一来这里就要去爬树摘核桃,经常搞得两只手漆黑。
“陆思墨。”
正要叫住他,人已经跑出去了,回神对上一双清澈的眸子,男人心中一颤。
“我刚才过来的时候,发现大家都不太喜欢我。”
她二十四岁会变得这么讨人厌吗?
温景有些接受不了这个事,“我听路边的人说,说我以前想要墨墨跟我姓,是真的吗?”
陆彦深愕然,“喝水。”
事实上,不是她要儿子跟她姓,是他要求的。
温景生孩子在县医院,他在外头听她哭得死去活来,心如刀绞。
孩子生下来跟他姓怎么行。
于是在她生完孩子出来后,激动的问她,“小景,你想让孩子姓温还是姓周?”
温景不理他,他又问了几遍,被二姐陆招娣听到了,传到父母耳朵里,两个老的当即就赶到了医院,对温景进行了一顿批评。
陆彦深有些害怕外人的言语会影响到她,直言道,“一百个人,一百个说法,别听他们的,也别从别人的口中了解过去的自己。”
“那我以前……”
“你很好。”
温景一直都很好。
是他不好,是他混蛋,是他把她盯上了费尽心思要娶她。
也不管她愿不愿意。
想方设法哄她高兴,结果只惹得她更加生气。
起初她还是会生气的,后来麻木了,话也不愿意和他说。
连带着孩子跟他一起受冷落。
“彦深哥!”
门被人推开,措不及防,陈春曼一愣,“哟,我不知道里头有人,不好意思啊。”
“有事?”
“嫂子也来了?难得啊,稀客啊!”
墨墨不是说她天天都会来,为什么是稀客?
“彦深哥我没什么事,就是过来跟你说说话,嫂子在就算了,我就先走了啊,你们两夫妻慢慢聊。”
“她是……”
“陈春曼,车间的女工。”
“啊,还有车间啊?车间是做什么的?”
陆彦深跟她解释了一番,温景点头,“好厉害。”
这样的农村地方,竟然还有种植加工的核桃园,不过想想他住的是三层楼的大别墅,家里还有汽车,也就能够想得通了。
见她眸光清澈,陆彦深心中泛酸,他不该骗她的,不该仗着她记不得之前的事就骗她。
虽然大姐和墨墨都愿意帮他瞒着,可他过不去自己心里那道坎。
以前犯浑,他追她追得猛烈,也不顾及姑娘家的名声,看中了周家两夫妻贪财,愣是不顾父母反对,给高价钱把人拐回家。
起初她不言语,陆彦深只当她是不好意思,直到有了孩子,他看到她对他流露出的厌恶,他才知道,他错了。
自此以后,他小心翼翼,再也不敢碰她,却依旧得不到她一个正眼。
她这次车祸晕倒昏迷不醒,他想过,要不然就给她自由,哪能一直把她绑着,她要是真的醒不过来他怎么办?
“温景……”
“嗯?”
“我大姐和墨墨骗了你。”
“什么?”
“你不是因为喜欢我才跟我结婚。”
温景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陆彦深起身,有些颤抖,呼吸也跟着紧了,“我……我花了十万块给你父母,他们这才答应把你嫁给我。”
温景不知所措,左手捏右手,“那墨墨……”
陆彦深没说话,不知道怎么说。
那晚发生的事,大概就是温景到后来一直没有原谅他的原因,后来他怎么做他也捂不化她的心了。
她只有十八岁的心思,只记得刚下火车,还没喘过气来到了六年后,得知自己有了丈夫和孩子。
现在又告诉她,她亲生父母收了十万彩礼把她嫁给了陆彦深。
温景思虑片刻,“不会的。”
“如果我不喜欢你,我爸妈收你再多钱,我也不会嫁给你的。”
按照她的脾气,她会逃婚,会离家出走。
她是不会妥协跟不喜欢的男人结婚,还替他生孩子的。
男人愕然,温景走了一圈回来,“所以我猜,我可能是有些喜欢你,才会答应结婚的。”
“喜欢?”
“陆彦深我虽然不了解你,但我觉得你是个很正直的人,至少你愿意对我说实话。”
陆彦深:……
“你说我不是因为喜欢你才跟你结婚,那你呢?”
温景像是再跟他探讨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她右手捏着左手的食指,“那你喜欢我吗?”
“喜欢。”
他喜欢她,喜欢了整整六年,喜欢得快疯了。
小说《失忆后,我成了混世老公的心尖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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