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种田苦,我发奋读书当首辅》是由作者“朝暮倾卿 ”创作编写的一本已完结历史古代类型小说,许行丰是这本小说的主角,第478章 大结局是这本书的最新章节,已更新1000099字。这本书又名《穿越首辅:寒门难支,科举成状元》。
一、作品简介小说受不了种田苦,我发奋读书当首辅是网络作者朝暮倾卿的代表作,主角是许行丰。主要讲述了:中午吃完饭,许行丰就和爹紧赶慢赶地到了县里,县城的布局是东贵西富,南贫北贱,所以这书店十有八九是位于东西方。进了城门往东方走,果然没一会就看到了一家名为清风的书肆。许发贵整理了下自己身上的衣裳,看了下……
二、书友评论把自己儿子过继给老师,古代老师相当于父亲,你儿子变成了你老师儿子,那辈分怎么办他当你弟弟吗?
怎么说呢?这本书是我一直想看的,主角没有像以前我看到的男主角,没有怎么努力就什么都是第一,这本书的男主角一直是一步一步来走的,剧情很流畅,没那么多不合理行为,推荐
小毒点不少但还能接受,主要有两点,家长里短描写挺细腻,但儿女情长描写得太过了,就感觉小气,男主有时候写得扭扭捏捏总有股女儿家的气质,不够大气,看得很恶心,后面涉及官场朝堂过后更是写得小气得不行。
还有就是这类文的通病总喜欢把“男女平等”这种事拿出来大写特写,还给安排一个这样的女主就很劝退,总有人以为自己能改变时代,不是说不行,你可以写,但你没那个笔力写出来就是毒点。
总的来说就是文风细腻还能看,如果你不在意男主总是在长辈面前扭扭捏捏的像个小女孩一样的话笑哭
中午吃完饭,许行丰就和爹紧赶慢赶地到了县里,县城的布局是东贵西富,南贫北贱,所以这书店十有八九是位于东西方。
进了城门往东方走,果然没一会就看到了一家名为清风的书肆。
许发贵整理了下自己身上的衣裳,看了下自己脚上的草鞋,一时不敢踏进这书店,只怕自己脏了这书店。
许行丰看着自己爹踌躇的样子,直接拉着他进了书店,书店的书童立马迎了过来,他看着这父子的穿着就知道是庄稼人,猜到应该是幼儿蒙学。
“客官,是买儿童蒙学的三百千吗?”
许发贵只觉得自己手脚都不听使唤,都不知道放哪,书童的问话也一时没反应过来,许行丰看着自己爹的样子,索性就自己回答了。
“是的,我是想买三百千,还有纸墨笔砚,还麻烦你给我们推荐些便宜些的。”
书童看着机灵的小童也觉得有意思,介绍就更真诚了些,
“三百千有印刷版本的和手抄版本的的,印刷版本虽然刻板了些,不过也相对便宜些,一套下来五百文,
至于纸墨笔砚,这纸是不贵的,一刀纸只五十文,山羊毛的笔启蒙是够用的,一百文一支,这墨条和砚还是要质量稍好些,不然这字就没办法成形了,
昨日来的墨条三百文一条,小儿练字最好来个两条,总是用得上的,砚这儿有一方八百文的,也是不错的。”
“那就听您的意见,这三百千就用印刷版本的,纸要四刀,山羊毛的笔来一支,墨条两条,砚也要一方,只是麻烦你看看能不能送些纸给我。”
“可以的可以的,可以送你两刀放在库房被老鼠咬缺了边角的纸,是不影响使用的。”
“好的,麻烦了。”
“总共是二两二钱银子,”书童用算盘把所有银子都加和了起来,许行丰心算了一遍,确定无误了就叫爹把银子给付了。
许发贵看着这带出来的三两银子去了一大半,只觉得这读书果然是贵,也庆幸自己带的银子够。
书童把所有东西打包好,笑着把许行丰父子送到门口,说以后买什么东西都可以找他,一定给实在价。
许行丰想着课业,没敢在街上逗留,又和自己爹爹赶紧赶回家,回到家许行丰就回到了自己的新房间。
家里为了方便自己读书,就让自己和自己亲小叔住一个房间了,这样两个男孩子也方便些,当然现在小叔去田地里忙活了,房间里就只有他一个人。
他坐在爷爷为自己专门做的放在窗前的书桌上,打开新买的三字经,先通读了早上夫子教的内容,然后又将它从头到尾细细地翻译了一遍,然后才合上书将其背诵,直到从头到尾背诵毫无停顿为止。
先生布置的课业不仅有背诵还有抄写,要将早上所学内容抄写五遍,要求字迹工整。
许行丰不敢大意,打开三字经,然后又装一碗清水,用今早买的毛笔蘸着清水一笔一划将所有繁体字在桌上写上一遍。
之所以用清水是因为这墨确实贵,他舍不得浪费,而且他能够猜测得到自己毛笔字必然十分难看,不舍得浪费纸张。
将早上所学在桌上认真书写了十遍,确保自己将所有繁体字都记得清清楚楚了,又把书合上,将内容默写了两遍,写的时候还注意端正字体。
终于把字都练熟了,他这才取来刚刚书童送的有残缺的纸和墨,提笔认真的默写内容,刚刚踌躇满志,结果笔墨一碰到纸上,这字就容易糊成一团,横与竖都看不太分明了。
他对于自己上辈子不注意书写,又没练习过毛笔字很是后悔,早知道自己要穿越,说什么也应该报个书法班的,这狗爬的字,别说丑不丑了,认都认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字。
他摒弃杂念,告诉自己才刚开始,写得丑没事,只要认真练习,一定会有进步的。
身姿板正,将自己所有力气都凝于腕间,尽量将笔画写得清晰些,这似乎写出来的字要比刚刚稍微好看些了,当然这也是因为字似乎也写得大些了,所以至少笔画是比较清晰的了,能够识得字出来了。
繁体字笔画比简笔字要多得多,字体繁杂,他每个字都不敢懈怠,凝神静气,写了接近一个时辰,才写完一遍,还写得十分难看,字的大小不一,字也不端正,总有扭曲之像。
看来这背诵他用心还能应付,这毛笔字,可能才是他现在急需认真练习的,以后每日都应该认真多练些。
写完了第一遍,他休息了大概一刻钟,活动了下手腕,毕竟现在自己才四岁,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手力确实不行,刚刚写一个小时,这手跟快断了一般。
后面几遍一遍比一遍顺畅些,只是这字似乎却没什么进益,这练字好比滴水穿石,绝非一日之功,自己不该急功近利,该沉下心来才是,总会看得到成果的。
五遍字写完了,也过去了好几个时辰,天都黑了,由于这时候中午太阳大,所以一般家里人中午出去得晚,晚上趁着天气凉爽些,就多做些活,这个时辰也都回来了,刚听着动静,大伯母把饭已经快弄好了。
他读着书,却不能真正当书呆子,只天天埋头苦读,所以完成了课业,他立马跑到厨房去帮忙拿饭菜碗筷。
王氏柳氏哪里舍得,刚刚回来就特地去房间看了,这么小的人儿坐在书桌前认认真真的在写字,肯定是累坏了。
“奶奶,娘,你们就放心吧,我没累到呢,而且我需要多干活呢,不然手上没劲,这字就更难写好了。”
一听到干活能让字写好,她们也不懂是什么道理,但是总算没拦着了。
他看着被说服的奶奶和娘,心里松了口气,他读书这般费钱,家里肯定是难过的,而且大伯母虽然不说,肯定心里不高兴,自己以前该干的活现在也得继续干,总不能因为读书,就为懒惰找借口。
小说《受不了种田苦,我发奋读书当首辅》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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